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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府法[2007]3号

关于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

徐州市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各有关单位:

    2005年核发的《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和《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到2007年12月31日有效期将届满,从2008年1月1日起,全省将启用新的行政执法证件。为顺利完成证件换发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现把市政府法制办下发的《关于做好徐州市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事项请与区政府法制办联系

 

贾汪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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