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二)挪用公款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超过3个月未还的和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受贿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四)单位受贿罪
  1、单位受贿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上;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五)行贿案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六)对单位行贿案
  1、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不满2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严重情节的。
  (七)介绍贿赂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虽然不足上述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八)单位行贿案 
  1、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隐瞒境外存款案
  隐瞒境外存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案
  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案
  私分罚没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虽然不足规定的数额或者数量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十四)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不征或者少征税款达5万元以上的
  (十五)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或者违法提供退税凭证致使国家税收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
  (十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失职被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举报犯罪,同犯罪行为斗争,是宪法和法律赋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工作正是为了保障公民这一权利和义务的行使,也是法律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贾汪区人民检察院热忱欢迎单位、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一、举报方式:
  1、信函举报——是举报人将所掌握的举报线索以信函方式向检察机关举报中心进行举报。举报信应写明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住址、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作案手段、情节、后果等,如有证据材料,可附复印件。
  2、来人举报——举报人亲自到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当面向举报工作人员陈述所要举报的事实,提供必要的证据,提出有关的控告请求。
  3、电话举报——检察机关举报中心设立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号码为0516-87712000,举报电话二十四小时开通。上班时间有专职接话员聆听并记录您的举报,下班时间有电脑为您提示(即您听到提示音后,按相应的键,可以进行咨询,可以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会自动录下您举报的内容)。
  4、网上举报——您可以给我们发E-mail:jjksk@126.com,您举报的内容及查处情况我们可以在网上给予答复。
  5、密码举报——举报人在来函、来电或电子邮件上,可运用0-9十个自然数任意组合成一组8数构成的密码,作为举报密码,其中前4位数代表举报人姓名,后4位数代表提取奖金密码,以便于密码举报人与检察机关密码负责人联系并提取奖金。
  6、点名举报——您到检察机关举报时,可在公布的院常组成员和举报中心全体人员的照片前,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人选予以点名接待举报,如果被点到人员不在,可以实行预约接待,由举报中心负责预约接待的时间、地点并通知举报人。
  二、举报要求:
  1、举报应实事求是,不能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2、单位、法人举报的,应以组织名义并携带有关材料到检察机关举报中心面谈,情况紧急的、特殊的,可以先打电话举报再按上述要求面谈。
  3、提倡署名举报和按管辖范围举报,以利于检察机关及时受理、查处举报线索,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情况,如果举报人不愿署名,也可采用密码举报或匿名举报,但希望举报人以某种形式保持与举报中心的联系,以方便检察机关的调查。
  4、凡密码举报人员,在电话告知举报内容的同时,应告知自己编设的举报密码;凡采用信函方式举报的,应另页书写自己编设的密码;凡采用网上举报的,应在举报内容下面附注密码,密码举报联系人:阎俊景。

 
 
 
贾汪区人民检察举报中心
地址:贾汪区洪西路东首
举报电话:0516-87712000
检察长接待日:每周二上午8: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