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我区“全民创业加快发展动员大会”精神,继续加快作风转变,牢固树立“发展第一的大局观、创业至上的环境观、强化服务的职能观”,进一步强化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理念,逐步把服务水准攀升到更高点,把服务门槛下降到更低点,坚持以“硬”服务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放手创业的“软”环境。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能优势,切实当好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技术推进器,积极服务、扶持和促进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结合我局已经出台的《关于打造服务型质监机关的十五条举措》,现对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帮扶工作提出以下10条措施:
1、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对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设定行业准入条件的,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放心进入;对国家法律法规设定准入条件的行业,要大力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放胆进入;对暂时尚不完全具备准入条件的,要积极帮助创造条件达到要求,争取早日进入。
2、积极实施名牌战略,支持民营企业争创江苏名牌和徐州名牌产品。对争创名牌产品的民营企业在制定培育计划、改进和提高企业基础工作以及申报过程中给予全程指导,全力帮助民营企业实现创建目标,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年内力争帮扶1家企业争创江苏省名牌,4家企业争创徐州市名牌。
3、表彰和宣传质量管理先进民营企业。通过促、帮、扶等手段,切实提高民营企业质量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扶持民营企业争创质量管理奖、服务质量奖,培育一批质量诚信企业。力争帮助2家企业争创市质量管理奖,1家企业争创市服务质量奖。
4、指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效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使主要工业产品的采标率增加5%。积极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定2家企业为实施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大力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1个服务标准化示范点。
5、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中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尽可能为企业提供便利。组织机构申办代码赋码发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商)品质量检出时间不超过30天(标准规定检出需30天以上的除外),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出时间不超过15天(需要修理的计量器具,修理时间由双方商定)。
6、帮助民营企业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健全计量管理网络,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推进全区1-2家企业使用“C”标志,对取得“C”标志的民营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凡是带有“C”标志的产品,一律免于市场计量监督检查。
7、整肃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坚持文明执法,推行人性化办案。在执法中注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错案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坚持行政处罚与帮教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违法的行政相对人,原则上采取帮教告诫、发送稽查建议书等形式处理,严禁采取不适当的强制措施。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整改,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解决质量和技术问题,提高产品质量。
8、认真执行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六条禁令》、《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规范向企业发牌证、收费行为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严禁随意到企业乱检查,严禁乱发牌证,严禁在行政执法中乱罚款、乱收费,将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9、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为投资企业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和程序等,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对企业进行检查,能够合并的 ,予以合并,可以联合实施的,实施联合检查。对区政府授予“检查限入单位”铜牌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事先报区政府批准,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范围和程序进行。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其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力,同时报区政府批准。
10、局纪检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查处的力度,凡是出现违反《六条禁令》和损害投资环境、影响和妨碍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查实一件,从严处理一件,切实为贾汪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以上意见通过局长接待日、热线电话 (7616368、7712345)等渠道,及时掌握并定期调度、评价以上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实际效果,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措施在服务和推进我区民营经济发展中取得实效,在推进我区实现“超县进位、富民强区”目标和建设“实力、魅力、和谐的新贾汪”的进程中作出新贡献。
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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