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区建设局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政策调控,抓住建筑市场密集型用工的特征,广开门路,为被征地农民就业提供了有利条件。
一是加强了在贾各建筑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定了对优先使用本地被征地农民的,在收取项目建设保证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减免政策。
二是在对使用被征地农民给予一定的配额,组织中标企业与被征地农民签订用工合同。
三是对各建筑企业使用被征地农民实行实名制,对开发企业是否与被征地农民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保险进行监督。
四是有组织的对已从业被征地农民开展建筑业务岗位培训,提高技术素质。
五是对未按规定使用被征地农民的用地企业,不予办理开工许可、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不予组织竣工验收。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促进了全区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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